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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垃圾房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未知 访问量:41 发表时间:2020-04-29 10:15:00

北京新版垃圾房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二里庄社区在垃圾分类驿站设置了“四分类”的垃圾投放组合

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南路密闭式清洁站负责收集周边5000户居民投放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将它们运至不同设施进行终端处理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瞿文斌):5月1日,北京新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将对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

北京市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菜叶果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用油脂等是厨余垃圾;废纸塑料、玻璃电子产品等是可回收物;废电池、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是有害垃圾;餐巾纸等属于其他垃圾。在范围上,《条例》规定垃圾分类在北京市所有单位、社区、乡村、公共空间全面推行。

北京市民车振明是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二里庄社区的居民,他告诉记者,社区在广场建立了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指导,社区居民们也开始主动在家里将垃圾分类。

二里庄社区营造工作坊志愿者李紫莹说,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十分齐全,除了在每栋楼下都设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基本投放组合外,还在垃圾分类驿站和4栋塔楼处设置了“四分类”的垃圾投放组合,“我们小区有16栋,每栋楼下面都是有基本组合,就是灰桶桶+绿桶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基本组合。然后关于‘四分类’的,我们塔1楼到塔4楼是有‘四分类’的智能垃圾箱,还有垃圾分类驿站。”

喜隆多新国际购物中心是石景山区45家大型商超之一,该购物中心物业工程部主管李佳介绍说,购物中心在商场内设制了垃圾分类容器,引导商场内顾客进行分类投放,并建立“分类”垃圾房,要求商场内各商铺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初级分拣后才可投递至垃圾房,“前期商户往下运垃圾已经进行了分类,如果没分类的,要求商户分类以后才可以倒入垃圾房。餐厨垃圾其实是不入垃圾房的,它是到我们定点的停放地方直接用车拉走,餐饮、超市商户的厨余垃圾必须单独分类收集,签订餐厨垃圾(清运)协议。拉餐厨垃圾的车是餐厨垃圾的车,拉其他垃圾的车是其他垃圾的车,是两家清运公司,不会造成混装混运的。”

在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建钢南里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分类投放垃圾获得积分,积分可以在附近超市换购商品。建钢南里社区党委书记屈璠介绍说,通过积分换购的方法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我们联系了专业软件公司开发了一个小程序,每家每户做了一个二维码,(垃圾分类投放后)进行扫码积分,积分到月底我们会统一地统计数据,可以拿着积分到超市换礼品。”

垃圾分类房

据悉,目前北京市共设置垃圾分类桶站、分类驿站11.3万余组,全力保障单位和个人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此外,北京市共有厨余垃圾运输车1259辆,其他垃圾运输车6412辆,密闭式清洁站、小型垃圾中转站980座,以打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完整链条。

石景山区老山南路密闭式清洁站是一处具备分类收集功能的“垃圾中转楼”,负责收集周边5000户居民投放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副主任祁大鹏介绍说:“其他垃圾在咱们这儿进行压缩之后到咱们区的垃圾转运站,然后再次进行压缩,之后送鲁家山进行无害化焚烧发电处理,厨余垃圾是进入咱们厨余垃圾收集箱,它不能压缩,之后是到大兴南宫堆肥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

当垃圾被分类收运后,就会进入终端处理设施进行分类处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设施处副处长蔡华帅表示,北京市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可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全市有44座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还是能满足当前处理需求的,垃圾来了就能做处理。”

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如何杜绝垃圾“混装混运””成为各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固废处调研员吴润江表示,城管部门目前已经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机制,任何人发现问题都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混装混运’问题主要发生在收集和运输环节,从最后端的垃圾处理一直到垃圾运输,再到垃圾收集,再到最前端的垃圾投放,四个环节,后一个环节对前一个环节垃圾分类的质量都可以进行监督。目前发现相关问题主要向我们城管执法部门投诉,主要的一个投诉方式是12345电话,我们相关的城管执法部门是能够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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