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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城大队对小区下达垃圾房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垃圾房 访问量:21 发表时间:2021-03-20 19:33:59

盘城大队对小区下达垃圾房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近日,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盘龙山庄小区物业未按照规定履行主体责任人义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这也是盘城街道对小区物业在垃圾分类中未履行主体责任义务行为的首次“亮剑”。

  3月18日,盘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垃圾分类专班工作人员在盘龙山庄小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未能履行主体责任人义务,小区内大件垃圾暂存点周边堆满大量建筑垃圾,侵占了部分停车位严重影响小区环境,违反了《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对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时应该履行主体责任人义务的规定。

垃圾分类房

  随即,盘城大队执法队员到达盘龙山庄进行察看,并通知小区物业负责人至现场。执法队员对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应该履行责任和义务进行了告知,并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小区物业三天内将大件垃圾暂存点周边所堆放的建筑垃圾处理完毕。小区物业也表示,将尽快完成建筑垃圾的清理。此次对小区物业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亦是对其他服务企业的一种警醒。

  下一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不履行垃圾分类主体责任义务的企业定期进行“回头看”,如再发现违规行为,将依照《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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